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苏府规字[2016]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服务对象】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
(一)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2018-03-30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2〕1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研究,现将《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
人才引进落户流程图基本引进条件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规【2012】13号注:相关申报材料和流程,请按照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引进申报窗口的要求准备和办理。申报材料1、申请表格(1)《拟调人员呈报..
发布日期: 2019年6月5日实施日期:2019年6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市外户籍人口。二、事项审查类型先审后办。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一、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申请在津落户:1、学历型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