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和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叠加机遇,进一步推动苏州户籍制度改革步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支撑,根..
发布日期: 2018年4月4日实施日期: 2018年4月4日杭州市公安局 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市外户籍人口。二、事项审查类型先审后办。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今年以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围绕“放管服”改革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不断完善政策、改进方式、打造平台,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
人才引进服务项目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条件1、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送备案的在职员工(户籍在苏州市以外省区市)2、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已转至园区3、依法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园区公积金)达相应年限具体说明(符合其中一条)1、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助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准入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家、省户籍管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包括江阴市、宜兴市)符合本规定条件的非无锡户籍人员,..